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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发改委:发展“人工智能+”坚决避免无序竞争和一拥而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上午10时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份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改委:发展“人工智能+”坚决避免无序竞争和一拥而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张铠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展“人工智能+”要坚持因地制宜,将推动各地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科学确定发展重点,形成各具特色、各展实效、优势互补的发展态势,坚决避免无序竞争和一拥而上。 国家发改委:将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抓紧研究出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举措,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领域的重大项目,设立民间投资参股比例的最低要求,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国家发改委:将加快治理部分领域无序竞争 研究制定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动方案 李超表示,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研究制定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动方案,强化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通报,持续推进市场准入壁垒的清理整治行动,统一政府行为尺度,进一步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出台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低于成本倾销、夸大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快治理部分领域的无序竞争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加快人工智能加消费等领域政策出台 李超表示,接下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打好提振消费组合拳,激发市场活力。在扩大优质供给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平稳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政策接续,加快首发经济、数字消费、人工智能加消费等领域的政策出台,促进文旅、赛事、露营等服务消费。 国家发改委:未来1-2年是人工智能落地的关键窗口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霍福鹏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到2027年,要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这一阶段强调要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性应用,未来1-2年就是人工智能落地的关键窗口期。 国家发改委:人工智能还将加快与元宇宙、低空飞行等前沿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 “人工智能+”不仅是科技发展的前沿方向,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当前,人工智能正日益融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赋能千行百业、造福千家万户。“人工智能+”行动将推动居民消费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人工智能还将加快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推动新产品、新形态不断涌现,持续释放新消费潜力。未来,随着“人工智能+”行动的不断推进,我们将看到人工智能不仅让工作更智能、学习更高效、生活更美好、消费更丰富,也让“智能”成为每个家庭生活的组成部分,让科技成果惠及每一个人。 国家发改委:多举措支持人工智能发展 将发放算力券等降低创新主体研发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副司长张铠麟表示,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坚持硬投资和软建设齐发力。在抓好重大项目方面,将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用好“两重”“两新”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人工智能发展,将发放算力券等推动降低创新主体研发使用成本。

  •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国家发改委: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 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国家发改委: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强化与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与银行信贷信息的互联互通 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在满足数据安全且不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用电量等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归集整合,强化与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与银行信贷信息的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 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或者禁止本地经营主体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务,不得以定向补贴、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或特定产品保护以及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者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供应商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国家发改委:畅通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渠道 适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有关部门要畅通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渠道,适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各地区开展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和常态化问题整改,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问题线索归集、核实、整改工作,或者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瞒报谎报整改情况等情形,约谈有关负责人,对典型负面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地区要做好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的受理核实整改,加大对经营主体反映地方保护问题线索的收集排查力度,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案例。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pdf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ofd

  • 国常会: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举措

    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关举措,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实质上是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以更有力举措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要把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实施一揽子增量政策结合起来,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关切出发,推动一批可感可及的改革事项,在深化改革中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各地要坚持在良性竞争中更好发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要推进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政府购买服务、妨碍公平竞争等领域专项整治,让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成长壮大,以更高经济效率推动各地更好发展。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要依法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推广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设施装备,着力提高水产品产量、品质和附加值,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李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2月26日下午,国务院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加快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为主题,进行第六次专题学习。其中,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步步为营、系统推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作讲解。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刘国中,国务委员吴政隆作交流发言。 李强在主持学习时指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全局性,无论对当前还是长远都至关重要。要坚持目标导向,着眼于真正把我国超大规模市场、要素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等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切实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大力破除各种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持续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乱象等突出问题,同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实践,确保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要加强制度供给,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规则,细化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深化财税、统计等方面改革,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

  • 国常会: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 审议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强1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的汇报,讨论通过《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审议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等法规。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交易、数据信息、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要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 会议指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体谋划疾控事业发展、系统重塑疾控体系、全面提升疾控能力,更好发挥疾控事业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要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治等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救治机制,毫不放松抓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决定(草案)》和《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要求深入组织普法宣传,切实抓好法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执法,把各项法规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最近全国多地出现强雨雪强寒潮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防范应对处置,切实加强气象信息监测研判,深入排查整治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做好能源保障和保暖保供,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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