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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欧贸易投资磋商联合声明: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进一步强化出口管制对话

    2026年10月8-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北京举行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进行了务实、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形成成果共识清单(见附件)。 双方重申,作为关键贸易伙伴,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妥善处理双方分歧,致力于继续稳定双边经贸关系,并使其更加平衡。双方商定,将于2027年3月召开机制第三次例会,在此之前双方将保持密切沟通,包括1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 来源: 商务部 成果共识清单 贸易和投资平衡 1. 双方将继续探讨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降低部分商品关税的可能性。 2. 双方将继续在贸易监测机制项下加强沟通合作,并进一步积极发挥对话机制作用,增进相互理解。 3. 经密集磋商,双方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 4. 双方忆及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指导文件,并将继续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企业价格承诺和复审相关程序。 5. 双方将继续就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问题保持对话。欧方欢迎中方扩大进口欧盟医疗器械采取的措施,包括在第九届进博会期间举办采购对接会。 6. 中方将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加快对符合条件的欧盟相关成员国的区域化原则认可工作。双方同意就疫病管控的方法与技术开展交流,共同探索解除相关成员国蓝舌病输华限制的方法。 7. 双方同意继续就计算机订座系统开展技术交流。双方同意就各自化妆品及药品相关监管框架继续开展后续磋商,以进一步解决现有及新出现的市场准入问题。 8. 双方同意就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开展技术对话。 9. 欧方澄清,欧盟对逆变器项目的融资指导文件不针对特定国家,双方将就该问题进一步磋商。 10. 双方同意探讨投资合作,促进彼此经济发展,并讨论开展面向未来的合作。 出口管制 11. 双方重申需进一步强化中欧出口管制对话,并欢迎就各自出口管制政策加强沟通交流,包括通过发布政策指引、组织政企交流活动、举办培训等。 12. 双方赞同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可预期性与稳定性的重要性。 中方愿通过“绿色通道”机制,为稀土及永磁体对欧出口许可审批继续提供便利。 欧方将继续与成员国一道,为解决两用领域对华重点许可个案提供便利。 13. 双方重申将致力于解决出口管制领域关切,并围绕中欧两用物项合规贸易讨论了研究出台结构性便利化措施的可能性。 14. 双方在出口管制对话机制框架下达成谅解,将在列单前进行提前通报,提高列移单程序的透明度,并支持在各自法律框架下启动移单程序。 知识产权 15. 中欧双方已着手解决系统性知识产权问题并取得进展。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解决相关问题并设定阶段性目标,聚焦于有效和公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更高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双方同意通过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监督进展。 世贸组织改革 16. 双方同意以开放、建设性的方式就世贸组织改革进一步加强双边沟通与合作。双方承诺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并同意讨论所有相关议题,以期取得实质进展。 来源: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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