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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组织开展了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共抽查 15家销售企业20批次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灯具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20℃)、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中间值、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中间值。 2022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线电缆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组织开展了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共抽查 15家销售企业20批次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灯具产品,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抽查重点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20℃)、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中间值、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中间值。 2022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 5月份精铜杆开工率远超预期 料6月份将大幅回落【SMM分析】

    据SMM调研数据显示, 5月份精铜制杆企业开工率为76.4%,环比增长4.6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54个百分点。 其中大型企业开工率为78.19%,中型企业开工率为75.32%,小型企业开工率为60.21%。(调研企业:52家,产能:1273万吨) 5月份精铜杆行业开工率未降反升,远超之前预期的70.77%,创今年新高。主因五月份铜价出现大幅的下跌,下游线缆及漆包线企业采购意愿大幅提升,尤其是当铜价跌破64000元/吨时,下游逢低下单的现象集中涌现。由于五一节后多数铜杆企业成品库存偏低,在订单急速增加之下,促使精铜杆厂加快生产节奏,排产积极,开工率得以快速拉升。另外,精废杆价差缩小持续利好精铜杆消费,也是5月份精铜杆行业保持高开工率的原因之一。据SMM数据显示,5月份精废铜杆月平均价差为514元/吨,再生铜杆长时间对盘面升水,令下游线缆企业“转头”采购精铜杆,对精铜杆消费持续利好。 5月精铜制杆企业原料库存比为6.41% 5月精铜制杆企业原料库存比为6.41%,环比下降0.44个百分点。从调研来看,5月份铜杆企业排产积极,原料库存比仍处于正常水平。不过由于月末现货市场升水居高,且新增订单出现下滑,铜杆企业原料备库更加谨慎,完全根据订单按刚需采购,因此原料库存比出现一定的下滑。 预计6月份精铜制杆企业开工率为71.27% 预计6月铜杆企业开工率为71.27%,环比下降5.13个百分点。电线电缆行业作为铜杆线的主要消费力,其需求备受市场关注。步入6月,地产端需求仍难见明显增量,虽然国网端口将迎来季节性集中交货小高峰,但需警惕5月线缆企业排产积极或已提前完成部分生产计划。而漆包线端口亦不容乐观,行业景气度下滑已是事实,对铜杆消费也将造成消极影响。另外,近期铜价重心回升,且精废杆价差再回千元上方,精铜杆行业新增订单已出现明显下滑。从调研来看,月初已有头部企业放缓生产节奏,不少精铜杆企业对6月份需求表示担忧。

  • 据太阳电缆消息,6月7日太阳海缆海底电缆第一条生产线试生产成功,结束了福建省不能生产海底电缆的历史。 据悉,太阳海缆项目投资近20亿元,拥有国内最大的立式成缆机,国内首台169盘框绞机,自建有3万吨级海缆专用码头等多个国内行业之最。太阳海缆生产基地位于漳州市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区。 太阳海缆项目建成后预计将生产750kv及以下海底电力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电缆、柔性直流海底电缆和陆用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主要生产线选用国际领先的技术装备,太阳海缆项目预计2023年8月1日部分海底电缆产品正式投产。

  • 据太阳电缆消息,6月7日太阳海缆海底电缆第一条生产线试生产成功,结束了福建省不能生产海底电缆的历史。 据悉,太阳海缆项目投资近20亿元,拥有国内最大的立式成缆机,国内首台169盘框绞机,自建有3万吨级海缆专用码头等多个国内行业之最。太阳海缆生产基地位于漳州市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区。 太阳海缆项目建成后预计将生产750kv及以下海底电力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电缆、柔性直流海底电缆和陆用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主要生产线选用国际领先的技术装备,太阳海缆项目预计2023年8月1日部分海底电缆产品正式投产。

  • 今日无新股申购;2只新股上市,分别为创业板的鑫宏业,科创板的航天环宇。 今日上市新股 鑫宏业在新能源特种线缆行业领先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新能源汽车、充电枪、充电桩、储能、工业控制设备等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是国内新能源汽车线缆主要供应商之一, 与比亚迪达成了深度合作 ,且与吉利、上汽、北汽、一汽、蔚来、小鹏、理想等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公司2020-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0亿元/12.19亿元/18.0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67亿元/1.07亿元/1.45亿元。最新报告期,2023Q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1亿元,同比增长14.92%;实现归母净利润0.36亿元,同比增长25.57%。根据初步预测,2023年1-6月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8,550万元至9,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08%至48.84%。 航天环宇是国内领先的航空航天产品供应商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宇航产品、航空航天工艺装备、航空产品和卫星通信及测控测试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公司已成为航天科技、中航工业、中国航发、中国电科、中国商飞等大型央企下属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此外, 还先后参与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工程、探月、火星等深空探测工程、神舟等载人航天工程、高容量通信卫星等国家航天重大工程。 公司2020-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3.06亿元/4.0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87亿元/0.83亿元/1.23亿元。最新报告期,2023Q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25亿元,同比增长206.50%;实现归母净利润0.06亿元,同比增长180.54%。根据初步预测,2023年1-6月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500.00到2,000.00万元,同比增长21.26%到61.68%。

  • 【数读IPO】今日2只新股上市 新能源特种线缆领先企业等在列

    今日无新股申购;2只新股上市,分别为创业板的鑫宏业,科创板的航天环宇。 今日上市新股 鑫宏业在新能源特种线缆行业领先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新能源汽车、充电枪、充电桩、储能、工业控制设备等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是国内新能源汽车线缆主要供应商之一, 与比亚迪达成了深度合作 ,且与吉利、上汽、北汽、一汽、蔚来、小鹏、理想等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公司2020-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0亿元/12.19亿元/18.08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67亿元/1.07亿元/1.45亿元。最新报告期,2023Q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1亿元,同比增长14.92%;实现归母净利润0.36亿元,同比增长25.57%。根据初步预测,2023年1-6月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8,550万元至9,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08%至48.84%。 航天环宇是国内领先的航空航天产品供应商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宇航产品、航空航天工艺装备、航空产品和卫星通信及测控测试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公司已成为航天科技、中航工业、中国航发、中国电科、中国商飞等大型央企下属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此外, 还先后参与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工程、探月、火星等深空探测工程、神舟等载人航天工程、高容量通信卫星等国家航天重大工程。 公司2020-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3.06亿元/4.0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0.87亿元/0.83亿元/1.23亿元。最新报告期,2023Q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25亿元,同比增长206.50%;实现归母净利润0.06亿元,同比增长180.54%。根据初步预测,2023年1-6月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1,500.00到2,000.00万元,同比增长21.26%到61.68%。

  •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日前发布的消息,3项线缆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线缆行业人员应及时关注标准变化,及时执行新标准。标准详情如下: GB/T 42740-2023《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安全导则》 GB/T 38662.2-2023《物联网标识体系Ecode标识应用指南第2部分:电线电缆和光纤光缆》 GB/T 18899-2023《全介质自承式光缆》(代替标准号:GB/T 18899-2002) ——2023年第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部分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批准发布《液压传动连接 试验方法 第3部分:软管总成》等53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液压传动连接 试验方法 第3部分:软管总成》等53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5-23 原文及附件链接如下: 》2023年第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 12月1日开始实施!线缆行业这些国家标准发布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日前发布的消息,3项线缆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线缆行业人员应及时关注标准变化,及时执行新标准。标准详情如下: GB/T 42740-2023《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安全导则》 GB/T 38662.2-2023《物联网标识体系Ecode标识应用指南第2部分:电线电缆和光纤光缆》 GB/T 18899-2023《全介质自承式光缆》(代替标准号:GB/T 18899-2002) ——2023年第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部分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批准发布《液压传动连接 试验方法 第3部分:软管总成》等53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液压传动连接 试验方法 第3部分:软管总成》等53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05-23 原文及附件链接如下: 》2023年第2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 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豁免部分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88072730,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zgz@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5月19日 部分附件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豁免部分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 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运营企业,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申请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已接入35kV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运营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1年内申请补办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兼任范围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其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应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其中,项目由专业运维公司或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企业统一管理的,上述四类人员可在同一省份不同项目间兼任,其他情况不得兼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应提供上述人员的任职文件及履职说明。 已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运营企业,管理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进行调整。 三、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 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机组因机组型号不同分开登记的,投产日期均登记为该批次最后一台机组的并网日期。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许可证中登记的机组投产日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可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并提供可以证明机组并网发电日期的有关材料。 光伏发电项目以交流侧容量(逆变器的额定输出功率之和,单位MW)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分批投产的可以分批登记。 本通知印发前,以光伏组件的标称功率总和(单位MWp)在电力业务许可证中登记的,不再进行变更。 四、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机组)许可延续政策 不再开展水电机组许可延续工作。水电机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不再登记机组设计寿命。 对于达到设计寿命的风电机组,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经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许可延续;未开展安全评估或评估结果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注销(变更)电力业务许可证。 对于达到设计寿命的生物质发电机组,参照火电机组许可延续政策和标准执行。 五、明确异地注册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职责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与运营企业注册地不在同一省份的,该发电项目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变更应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派出机构辖区运营多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许可事项的变更应由项目法人分别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一个派出机构辖区内各项目取得一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六、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数据信息管理 建立许可数据信息定期核验工作机制,持证可再生能源发电 项目运营企业应当结合日常业务,每年对运营项目许可相关数据信息进行1次核对,对已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和许可事项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补充完善其他相关数据信息。对于3年内未登录系统进行数据信息完善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许可数据信息真实有效,许可数据同步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中进行更新。除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外的其他类型发电项目,一并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许可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 点击查看原文链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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