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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日表示将加快建立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6日,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 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座谈会 。 中泰证券在11月的研报中表示,动力电池回收是 锂电后周期行业 ,需求有望受产业链景气传导 逐年走高 。2016年-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28.2 GWh 增长至154.5GWh, 5年CAGR为41% 。根据动力电池联盟和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2026年将达到762 GWh, 5年CAGR达38% 。 民生证券分析师李哲在1月8日的研报中表示,三元锂电电池包使用寿命约4年,磷酸铁锂电池理论寿命7-8年,预计2017年前后国家大规模装机的新能源车动力电池 将在2023年迎来第一波回收放量期 ,预计未来2-3年内动力电池 将迎来大规模退役潮 ,回收利用需求渐显迫切, 加速打开市场空间 。 根据赛迪顾问数据,中国自2018年开始进入动力电池退役期,2018年退役量7.0GWh,2020年退役量25.6GWh,预计2025年动力蓄电池退役将达174.2GWh(约200万吨), 7年增长近24倍 , 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8.2% 。中泰证券预测2025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空间为331.4 亿元,2030年可达1485.33亿元。 动力电池回收主要分为2个路径。可用容量衰减至额定容量的20%-80%时,动力电池进入 梯次利用 路径,经拆解、测试、分类、重组等过程后重新分档使用在对电池性能要求低的场合。不过这个路径存在电池使用隐患、技术壁垒高、行业利润偏低等问题,中泰证券认为现阶段我国梯次利用 较难形成大规模应用 。 可用容量衰减至20%以下时,电池进入 拆解利用 路径,仅需提炼回收电池内部部分零件及稀有化学成分、金属元素,国内逐渐形成以“湿法为主,其他技术为补充”的工艺路线。拆解回收利润与金属价格挂钩, 经济性高于梯次利用 。 国盛证券在1月18日的研报中指出,动力电池回收 门槛较低 ,行业参与者众多,且 近年来数量激增 。2021年,中国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注册量达到了约2.4万家,相比2020年增长约6.2倍。市场目前仍是一片蓝海,尚未有龙头企业出现,行业竞争格局暂时呈现 “小、散、乱” 的局面。 国内电池回收行业主要参与者大体分为三类,一是以比亚迪、中航锂电、宁德时代等为代表的 电池企业 ,二是以华友钴业、赣锋锂业、杉杉股份、寒锐钴业、厦门钨业等为代表的 材料企业 ,三是以格林美、邦普循环(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以及环保公司旺能环境等为代表的 第三方专业回收企业 。另外还有骆驼股份、百川股份、道氏技术、国轩高科、超越科技等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业务。 除了上述公司外,天风证券还建议关注 铅蓄电池再生龙头 南都电源、 危废资源化领导者 浙富控股,中泰证券建议关注 动力电池回收设备龙头 浙矿股份以及天奇股份、光华科技。 不过,有分析人士指出,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目前尚处于早期, 对政策依赖性较大 ,当前政策支持以鼓励、建议等软性政策为主,缺乏法律法规性等强制性政策,后续存在 政策推进力度低于预期 的风险。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发布,人民银行召开了2023年金融市场工作会议,全国31个省市均已召开省级“两会”,各地市政府工作报告陆续公布……据财梳理,近期报告、高层讲话或文章中均涉及到有关地产、隐债的相关表述,或预示着地方债、房地产风险监管将迎来“组合拳”。 地产:保交楼、防风险 央行上述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拓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动态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边际变化,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6条政策措施,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据悉,2月初,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接受5家房地产企业储架式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合计金额669亿元。这五家企业分别是,万科、新城控股、美的置业、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及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与央行工作会议基调类似,地方“两会”也定调“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和“防范和化解风险”。据华福证券统计,2023年延续2022年主旋律,继续强调“房住不炒”原则,此外还包括“保障性住房”、“因城施策”、“发展长租房市场”、“租购并举”、“城市更新”等高频关键词。 例如,湖北表示,要稳妥有序化解金融、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山西表示,要满足房地产行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此外,广东、吉林和重庆在报告中特别提出要落实“金融16条”等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此外,据华福证券梳理,河北、江西、云南、吉林、内蒙古、新疆等6个省市在报告中首次提到“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支持优质房企脱困”,也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当前政策重心下,优质头部房企或会持续受益,但对于弱资质房企和已出险房企,面临债务持续展期风险,或等待收并购。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其中提到,防范房地产业引发系统性风险,要因城施策,着力改善预期,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之策,消除多年来“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发展模式弊端,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地方政府债务:遏增量、化存量 《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中还指出,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压实省级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稳步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要禁止各种变相举债行为,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综合治理,推动分类转型。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随后,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求是》发表署名文章,其中强调,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开正门、堵旁门”,遏增量、化存量。完善常态化协同监管,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隐性债务问责和信息公开。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坚持系统观念,高度警惕产业、金融等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支持做好房地产风险、金融风险等防范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文章还提到,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是实现国泰民安的必然要求。中央财政带头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和财力下沉力度,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增强地方财政可持续能力。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和审核,加强监测预警,对地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执行、债务还本付息、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对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风险。 从地方两会来看,相比于2022年,2023年地方政府延续2022年对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债化解”等方面的态度,并且口径又有所强化。如贵州提出,2023年要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化存量、控增量”,随后遵义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强化法定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和金融风险的底线。 从成果来看,1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提及了隐债化解进度。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有广西、河南、江苏、宁夏、青海、陕西、甘肃和天津8省;北京和广东省表示已经完成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任务要求,内蒙古也已经实现了3个旗区的隐债清零;广西已累计化解2018年清查统计政府隐性债务底数的50%以上,宁夏隐性债务规模较峰值下降50%。 提升债券市场韧性和市场化定价能力 央行2023年金融市场工作会议还提出,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稳经济大盘政策工具存续期管理,支持项目落地建成。会议还要求,要系统性研究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完善金融市场法制和基础性制度,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强化债券承销、做市、投资者合格性等市场机制建设,加快多层次市场体系发展,完善金融债券宏观管理,提升债券市场韧性和市场化定价能力。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持续规范票据市场发展,加强黄金市场监督管理,推动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和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稳健发展。健全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框架,深入推进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等对外开放。 去年11月15日,广东省发行两只地方债。该次发行首次参考“财政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曲线”设置投标区间,而此前地方债一级市场定价环节一直参考国债收益率曲线。东方金诚分析人士认为,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定价更合理也更为市场化。经济活跃、财政实力强、债务负担轻的地区地方债发行利率有望走低;经济落后、财政实力弱、债务负担重的地区地方债发行利率或将提升。 此外,交易所债券做市业务也已在近日上线,上线首周沪深两交易所债券成交总额3913.39亿元,环比上升14.6%。未来,随着做市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做市品种有望逐步扩大,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风险定价和资源配置功能,推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印发《深圳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工作方案》。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存在抵押的房产,在不提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贷款,实现用购房款还旧贷款(使用买方的购房资金来偿还卖方的银行贷款)。在二手房“带押过户”过程中,通过推行“顺位抵押”、二手房转移及抵押“双预告登记”等多种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更加高效、便捷。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选择适用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交易房产需满足除原银行贷款抵押外没有设立其他抵押的条件。 深圳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工作方案 为探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我市二手房交易效率和便利度,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存在抵押的房产,在不提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过户、重新抵押并发放新的贷款,实现用购房款还旧贷款(使用买方的购房资金来偿还卖方的银行贷款)。在二手房“带押过户”过程中,通过推行“顺位抵押”、二手房转移及抵押“双预告登记”等多种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更加高效、便捷。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选择适用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交易房产需满足除原银行贷款抵押外没有设立其他抵押的条件。 二、工作流程 在二手房交易中,对于卖方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买方也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买卖双方选择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顺位抵押”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在选定的资金监管机构(如银行、公证机构)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对买方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和银行贷款)进行监管。同时,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 3.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和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共同线上申请“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按顺位设立新的抵押权。 4.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买卖双方和买卖双方贷款银行申请,同步办理完成三个登记事项,记载不动产登记簿,并向买方贷款银行推送抵押登记电子证明。 5.买方贷款银行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推送的抵押登记证明发放贷款,涉及公积金贷款的,由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后,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放款。资金监管机构用监管账户中的购房款偿还卖方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结清贷款。 6.卖方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后,线上提交抵押注销申请,买方贷款银行的抵押权顺位相应向前,即由第二位升为首位抵押。 7.资金监管机构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划转给卖方。 (二)“双预告登记”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 2.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买方贷款银行会同买卖双方,线上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预告登记及抵押预告登记。 3.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买方贷款银行及买卖双方申请,完成“双预告登记”业务审核,记载不动产登记簿,并向买方贷款银行推送抵押预告登记电子证明。 4.买方贷款银行依据抵押预告登记结果足额放款,涉及公积金贷款的,由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后,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放款。买方的首付款和银行贷款均直接存入买卖双方在提存协议中约定的资金提存账户中进行监管。公证机构出具相关材料,并送达买方贷款银行、买卖双方。 5.购房款存入提存账户后,买卖双方和买方贷款银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双预告登记转本登记。 6.房产转移登记完成后,提存机构用提存账户中的购房款偿还卖方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结清贷款。卖方贷款银行线上提交抵押注销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线审核,也可以由卖方本人提出注销抵押,银行线上确认申请。如果房产转移登记不能完成,提存机构将提存账户中的购房款分别归还买方贷款银行及买方本人。 在买方一次性付款、买方的首付款超过卖方原欠款的情况下,如选择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也可以适用“顺位抵押”“双预告登记”办理流程。 三、工作分工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和银行贷款业务协同,在已开展的“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组合办理业务基础上,增加抵押权设立登记(即买方贷款银行抵押权登记),推动实现“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同时,推进二手房预告登记业务办理,优化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等操作流程衔接,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银行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根据买卖双方需求,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如同意抵押状态过户的书面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协助完成“顺位抵押”或“双预告登记”办理,并及时放款;同时,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机构等部门的协调对接,确定具体业务流程标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落地实施。 (三)市住房建设局指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根据“顺位抵押”“双预告登记”等流程设计,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市司法局指导公证机构根据公证提存等公证职能,按照各方依法签署的公证提存协议(含承诺函)或者各方认可的协议、承诺函的形式,开展公证提存业务,依业务流程及时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卖方贷款银行、卖方。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跨部门协调对接、信息共享,根据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流程,结合职责分工,持续优化办理流程,确定具体操作规程、业务指南,加强各项业务间的衔接,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的交易服务。 (二)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部门应积极推进线上申请,买卖双方、银行在网上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二手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等业务,在线提交材料,并通过采用人脸识别、活体认证技术,实现线上确认,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线审核并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符合合并办理条件的业务,根据申请进行合并办理,做到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为交易各方提供便利服务。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部门、银行、公证机构等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进办理公证提存、清算支付所需数据的共享、在线查询核验。 (三)稳妥推进试点,鼓励全面探索。在试点范围方面,先试点推广买方一次性付款或买卖双方贷款银行为同一家银行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再逐步推广至买卖双方贷款银行非同一家银行的“带押过户”业务。同时,鼓励各银行先行先试办理买卖双方贷款银行非同一家银行的“带押过户”业务。在模式做法方面,除“顺位抵押”“双预告登记”模式外,鼓励积极探索其他模式,为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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