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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鹏辉力赫山西忻州148MW/200.5328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招标

    11月20日,鹏辉力赫(忻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鹏辉力赫忻州经济开发区200MW/20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项目总占地面积50亩,储能拟建设规模148MW/200.5328MWh,其中配置磷酸铁锂储能100MW/200MWh,飞轮储能48MW/532.8kWh(基础全部施工完成,其中预留16MW/177.6kWh设备后期安装)。磷酸铁锂储能100MW/200MWh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一座,包含电池、PCS一体化集装箱20套、其中箱逆变一体机20套;飞轮储能48MW/532.8kWh集装箱式储能站一座,本期安装4MW/44.4kWh储能单元8个;220kV升压站一座以及配套建设消防系统、照明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一套,外输送线路及对侧改造,所有试验及并网手续。 工期: 自签订合同起9个月(270日历天)内实现并网。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鹏辉力赫忻州经济开发区200MW/20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ZY-2025-010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鹏辉力赫忻州经济开发区200MW/20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146001507001), 已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3-140951-89-01-778014备案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鹏辉力赫(忻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50亩,储能拟建设规模148MW/200.5328MWh,其中配置磷酸铁锂储能100MW/200MWh,飞轮储能48MW/532.8kWh(基础全部施工完成,其中预留16MW/177.6kWh设备后期安装)。磷酸铁锂储能100MW/200MWh预制式集装箱储能站一座,包含电池、PCS一体化集装箱20套、其中箱逆变一体机20套;飞轮储能48MW/532.8kWh集装箱式储能站一座,本期安装4MW/44.4kWh储能单元8个;220kV升压站一座以及配套建设消防系统、照明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一套,外输送线路及对侧改造,所有试验及并网手续。工期: 自签订合同起9个月(270日历天)内实现并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鹏辉力赫忻州经济开发区200MW/20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负责148MW/200.5328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鹏辉力赫忻州经济开发区200MW/205MWh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须具备以下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 12个月的养老保险等完整的证明材料;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③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5.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 0.8元/Wh!五粮液四川宜宾产业园区储能电站项目EPC正式招标

    11月20日,四川中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五粮液产业园区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人和业主均为四川中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五粮液园区,招标范围包括10MW/20MWh五粮液产业园(江北园区)储能电站建设,包含设计、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行政手续办理、质量验收、并网接入验收等行政许可工作。包含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试验、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工作。 项目投资规模为人民币1600万元,折合单价0.8元/Wh。 要求储能系统及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不低于5年,系统运行10年或循环次数7000次,EOL≥70%。 公开信息显示,四川中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由四川五粮液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 原文如下: 五粮液产业园区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产业园区储能电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9-511502-04-01-903474】FGQB-09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中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中新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9-511502-04-01-903474】FGQB-09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五粮液园区。 2.3招标范围:10MW/20MWh五粮液产业园(江北园区)储能电站建设,包含设计、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行政手续办理、质量验收、并网接入验收等行政许可工作。包含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吊装、安装、调试、试验、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工作。 2.3.1负责项目建设场地地质勘探、项目施工图设计,负责协调业主(不限于户主)、电网公司、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安评、环评,完成取得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并附带专家意见及各类支持性文件。 2.3.2储能设备和材料采购:2座2×5.015MWh电池舱、2台5000kW/10kV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1台储能并网一、二次预制舱、电缆、施工辅料、构件、配件、设备监造、电池管理系统、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储能控制及能量管理系统等为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安装、运输、装卸、保管、倒运、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工器具移交、检验、试验等;接入业主变电站按照业主要求新增的所有电气设施设备。 2.3.3所有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拆除、加固、所有设备装卸及保管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保险、技术监督、网络安全、基坑开挖、桩基础、电缆沟开挖、电缆桥架铺设、安装工程(含储能设备到场后卸货、吊装、安装、接线)、防雷工程、消防工程(含消防第三方检测以及包括当地消防验收一切事项(如需))、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全站设备全方位无死角)、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标识、照明系统设置以及接入业主变电站所有涉及的电气改造等; 2.3.4所涉及的试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PCS)应具有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2.3.5并网验收相关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含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含配合升压站所有调试,如需))、电能质量预评估和评估、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项目并网申请及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3.6运维人员安全操作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根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和场景方要求优化项目设计和整改工程等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服务、手续、费用、检测、监造、检验、试验、设备标识、警示标识制作等)。 2.3.7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并网投运所需要的其他工作。 2.3.8并网投运后提供并上线智能化储能管理免费平台,能够通过智能算法自动调控电池充放,实现更优储能收益。 2.3.9并网投运后储能电站运维服务不低于2年。 2.3.10储能系统及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不低于5年,系统运行10年或循环次数7000次,EOL≥70%。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酒圣 110kV变电站外侧绿地,与变电站贴建,新建独立围墙。计划建设10MW/20MWh 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系统,采用2X5.015MWh磷酸铁锂电池舱2 座,5000kW10kV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2台,经并网一、二次预制舱汇流后,就近接入酒圣 110kV 变电站 10kV配电室。 储能站计划采用“一充一放”及“一充两放”的运行模式。 2.5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7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相关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投资规模:总投资人民币1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组成,仅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提供)。 注:设计类似项目是指:装机规模20兆瓦时及以上储能电站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施工类似项目是指:装机规模20兆瓦时及以上储能电站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西藏那曲双湖县公安局公开竞选UPS应急电源采购供货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0日,西藏那曲双湖县公安局公开竞选UPS应急电源采购供货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项目位于那曲市双湖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包括1.峰值容量100kwp光伏组件及配套阳光车棚;2.储能柜125KW/530KWH;3.应急电源配套辅材一批。 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原文如下: 双湖县公安局关于公开竞选UPS应急电源采购供货商的公告 为保障双湖县公安局工作正常开展,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双湖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竞选双湖县公安局UPS应急电源供货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那曲市双湖县公安局UPS应急电源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四)采购需求:1.峰值容量100kwp光伏组件及配套阳光车棚;2.储能柜125KW/530KWH;3.应急电源配套辅材一批。 (五)项目地点:那曲市双湖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六)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可靠,验收合格。 二、项目选取方式 本项目竞选方式采取按单位资质、设备性能、服务质量及价格择优等条件综合选取。 三、竞标文件资料要求 (一)单位资质证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竞选报价材料,并盖上竞标单位公章。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法人)证明文件。 (四)竞选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输、人工及税金等所需费用。 四、竞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要求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个PDF文件,并标注报名企业名称,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10:00—13:00,15:30—18:3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报送至shxgaj3692044@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896-3692044,13908963311。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上报资料的均不予受理; (三)利用同一邮箱报送多个报名机构的不予受理; (四)报名前请仔细审查报名资料,不得重复报送材料; 双湖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19日

  • 0.875元/Wh!河南南阳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即将招标

    11月19日,南阳市欣宇新能源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项目预计2025年12月招标。 该储能电站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容量200MW/400MWh,站区内共设置80 个2.5MW/5MWh 集装箱式电池舱,80 个PCS 交直流转换一体舱,分四列布置,电池舱集中布置于站内环形道路中间,PCS 舱分两列布置于环形道路靠围墙南北两侧。该储能电站建设2座100MVA主变及配套外送和二次设备,110kV出线2回,接入220kV 岑参变电站。 项目预估投资35000万元,折合单价0.875元/Wh。

  • 山东聊城250MW/5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EPC招标

    11月19日,聊城润赛莘县250MW/5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业主为聊城润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大张家镇陈庄村村北,建设装机规模为250MW/500MWh,储能场地内拟新建 220kV升压站1座,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储能电站、升压站以及外送线路的设计、采购以及施工等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 计划并网日期:暂定2026年12月20日 总工期36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体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含新能源侧配储或独立储能)。 原文如下: 聊城润赛莘县250MW/5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聊城润赛莘县250MW/5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已批准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业主为聊城润赛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聊城润赛莘县250MW/500MWh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2.2工程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大张家镇陈庄村村北 2.3工程规模:250MW/500MWh 2.4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装机规模为250MW/500MWh,储能场地内拟新建 220kV升压站1座,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储能电站、升压站以及外送线路的设计、采购以及施工等工作。 2.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本储能电站围栏之内起、到外送线路止的所有建设工程和相应的征地协调及清表,从地址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线路送出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以及完成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协调及相关协调费用支付的、以最终满足发包人验收移交、正常运营的交钥匙工程。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项目评审要求,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所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可研服务、项目前期手续、接入系统批复等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2.6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 计划并网日期:暂定2026年12月20日 总工期36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体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含新能源侧配储或独立储能),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等完整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8信誉要求: (1)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上述情况的截图);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 山西晋城4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

    11月18日,新建西河底镇三泉4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拟在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建设4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建兴500kV变电站220kV母线侧,长度约4km(外送线路具体以接入批复文件为准)。 本项目业主为山西雅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需求为EPC总承包。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 计划并网日期:2026年06月30日 总工期190天。 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00MWh(及以上)储能EPC总承包业绩。 原文如下: 新建西河底镇三泉4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新建西河底镇三泉4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已批准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业主为山西雅信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西河底镇三泉4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2.2工程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2.3工程规模:400MW/800MWh 2.4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建设400MW/800MWh独立储能电站,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建兴500kV变电站220kV母线侧,长度约4km(外送线路具体以接入批复文件为准)。 2.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本储能电站围栏之内起、到外送线路止的所有建设工程和相应的征地协调及清表,从地址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线路送出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以及完成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协调及相关协调费用支付的、以最终满足发包人验收移交、正常运营的交钥匙工程。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项目评审要求,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所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可研服务、项目前期手续、接入系统批复等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2.6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 计划并网日期:2026年06月30日 总工期19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暂定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 2.7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00MWh(及以上)储能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等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1项200MWh(及以上)储能EPC总承包业绩,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8信誉要求: (1)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上述情况的截图);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 河南宝丰县全域路灯节能改造及50MW/100Mh共享储能站项目EPC招标

    11月19日,宝丰县宝新实业有限公司发布宝丰县全域路灯节能改造及50MW/100MH共享储能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规模中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事项及报批,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建筑施工总承包(包含所有建安工程、相关设备采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项目总投资29859.3万元。 宝丰县全域路灯节能改造及50MW/100MH 共享储能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全域路灯节能改造及 50MW/100MH 共享储能站项目已由宝发改审批〔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410421-04-01-603468,招标人为宝丰县宝新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昊德峻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宝丰县全域路灯节能改造及 50MW/100MH 共享储能站项目 2、招标编号:HNHD-10-03 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产业园内。利用现有已建成厂房,改造后租赁使用,本项目不需要单独购置土地进行厂房建设等工作。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4.1、项目包含宝丰县全域 5399 基路灯(9100 盏)全面升级 4.2、新建 50MW/100MH 储能系统 4.3、其他配套及辅助工程 配套建设土建、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配套及辅助工程。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总投资:29859.31万元。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宝丰县全域路灯节能改造及 50MW/100MH 共享储能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7、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中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事项及报批,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建筑施工总承包(包含所有建安工程、相关设备采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8、计划工期:设计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24个月。 9、质量要求:设计: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4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

  • 阿勒泰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招标

    11月19日,阿勒泰润泽电力富蕴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勒泰润泽电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总规模达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采用磷酸铁锂技术路线,包含80个0.25万千瓦/1万千瓦时储能子单元。建设内容方面,除新建上述电化学储能电站外,还将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计划暂定2025年12月20日开工,2026年12月20日实现并网,总工期365天。 投标人需拥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1项20万千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阿勒泰润泽电力富蕴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阿勒泰润泽电力富蕴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招标人为阿勒泰润泽电力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阿勒泰润泽电力富蕴县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目 2.2项目编号:ZYZB202511144 2.3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2.4工程规模:总容量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 2.5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电站,技术路线为磷酸铁锂,储能电站包含80个0.25万千瓦/1万千瓦时储能子单元。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以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zhong山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长度为1千米。 2.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含新建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新建一座 220kV升压站(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本储能电站围栏之内起、到外送线路止的所有建设工程和相应的征地协调及清表,从地址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线路送出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以及完成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协调及相关协调费用支付的、以最终满足发包人验收移交、正常运营的交钥匙工程。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项目评审要求,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所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可研服务、项目前期手续、接入系统批复等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2.7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12月20日; 计划并网日期:暂定2026年12月20日。 总工期 36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2.8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0万千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8信誉要求: (1)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上述情况的截图);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截图。

  • 300MW/1.2GWh!新疆阿勒泰构网型储能EPC招标!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5年11月18日,阿勒泰润鹏储能有限公司发布布尔津县集中共享储能电站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拟建设300MW/1200MWh构网型储能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场景为电网侧,具体技术路线为磷酸铁锂电池。包含120个0.25万千瓦/1万千瓦时储能子单元、电气化设备、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项目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工程,承包人负责本储能电站围栏之内起、到外送线路止的所有建设工程和相应的征地协调及清表,从地址勘察、初步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到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等。 项目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0万千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布尔津县集中共享储能电站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布尔津县集中共享储能电站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招标人为阿勒泰润鹏储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布尔津县集中共享储能电站二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YZB202511145 2.3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2.4工程规模:总容量300MW/1200MWh 2.5主要建设内容:建设300MW/1200MWh构网型储能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场景为电网侧,具体技术路线为磷酸铁锂电池。包含120个0.25万千瓦/1万千瓦时储能子单元、电气化设备、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 2.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承包范围含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新建一座 220kV升压站(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本储能电站围栏之内起、到外送线路止的所有建设工程和相应的征地协调及清表,从地址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线路送出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以及完成各项专项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同时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协调及相关协调费用支付的、以最终满足发包人验收移交、正常运营的交钥匙工程。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材料的选型及相关工艺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项目评审要求,并保证其技术指标电能质量指标达到发包人的要求且符合当地电网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定的规范,所用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可研服务、项目前期手续、接入系统批复等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2.7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12月20日; 计划并网日期:暂定2026年12月20日。 总工期 36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 2.8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设计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0万千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1项20万千瓦时(及以上)储能项目业绩,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3.8信誉要求: (1)近3年(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上述情况的截图);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截图。

  • 中广核湖北武汉燃机电厂电化学储能黑启动EPC招标

    11月18日,中广核旗下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沌口燃机电厂电化学储能黑启动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设计(需采用KKS编码)、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 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项50MW/100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工程总承包业绩。 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沌口燃机电厂电化学储能黑启动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511170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 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 武汉汉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沌口燃机电厂电化学储能黑启动项目EPC总承包(详见技术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需采用KKS编码)、设备制造、设备采购、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运输及储存、安装、试验、工程整体性能保证、调试、试运行、培训、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项目开工后6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具有投运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要求为: 承装类叁级、承修类叁级、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2025年7月1日前取得证书) 或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适用于2025年7月1日后取得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4.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1项50MW/100MWh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能清晰显示合同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容量、工作内容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5. 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180天内,且必须手写签名),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安全员 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分工及项目组织架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5)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 a. 投标人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整个项目工期内必须在位,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中标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b.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确需更换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c. 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罚,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商。招标人还将停止支付合同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项目进度款项补偿招标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中标人索赔。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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