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江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公示龙源江苏大丰H12#50万千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一期30万千瓦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容显示,龙源江苏大丰H12《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中遴选的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之一,是江苏省2026年重大项目之一。
该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由龙源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建设,分为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开发容量约300MW,二期建设开发容量约200MW,海上升压站和送出海底电缆在一期工程内一次性建设(预留二期工程接入条件)。此次环评对象仅为一期300MW项目。
其中,一期300MW项目于2026年5月28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位于已建成投产的龙源江苏大丰200MW海上风电项目场址西区内,新建303.6MW海上光伏电站,包括直流侧装机容量364.1616MW 光伏阵列、220kV海上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2回220kV 海底电缆等。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龙源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该公司控股股东为龙源电力,后者为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