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优化沿海地区石化、钢铁、火电、核电等高耗水产业布局,鼓励采取园区集中共建、企业自建等方式建设大型海水淡化工程,并针对企业不同需求分质供水。
因地制宜推动浓盐水综合利用,开展浓盐水制盐、提溴、提钾等技术攻关与示范,构建“淡化—资源化”循环经济模式。支持盐差能、光热耦合、双膜法短流程等新型海水淡化技术攻关,鼓励开展海水中锂、铀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海水提取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动突破适应核电需求的超大型海水循环冷却集成技术与示范。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