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本次申报拟安排计划指导规模共2376万千瓦(23.76GW),其中冀北电网区域1450万千瓦,南网区域926万千瓦。通知要求,各市须细化项目布局,落实用地条件并出具支持性意见,项目原则上应于2029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政策鼓励在零碳园区、产业园区周边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在投资主体确定方式上,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高速公路边坡等自有建设用地建设的项目可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投资主体,其他项目则由各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公开招标“双盲”评审方式确定。已纳入方案但因投资主体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可取消原主体后保留选址坐标和电网接入空间重新申报,原投资主体不得再次参与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