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国家能源集团、华电反馈督察情况。至此,五大发电集团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已全部公示。
督察指出,国家能源集团部分新能源项目未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即投入生产,个别电力企业未批先建光伏电站侵占林草地,部分风电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华电集团未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阳江海上风电公司为加快项目投产违规用海破坏生态,但集团未按规定追究责任。此前,华能、国家电投、大唐也被反馈存在生态破坏、违规取水、固废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督察要求,各集团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需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梳理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已按程序移交国务院国资委及相关集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