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文支持三大项目类型开展绿电直连

月14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支持三大项目类型开展绿电直连。新增负荷、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的存量负荷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实现绿电直连。存量负荷在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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