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12月26日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公布《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首批共52个园区入选,覆盖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
通知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加强对入围园区的指导与支持,督促其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并尽快编制建设方案、形成实物工作量。各地需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及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园区内落地。
此举旨在通过国家级零碳园区的示范建设,总结并推广经验,引领各类园区低碳化转型,为加快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