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就新能源项目结算细则征求意见

12月25日,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结算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文件,对于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供电营业区域内2025年6月1日以前(不含6月1日)并网且未进入电力市场的新能源项目纳入存量项目。 其中,存量项目中,全容量投产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扶贫光伏项目参考广西现行平均燃煤发电基准价0.4207元/千瓦时(含税)执行;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按照竞争性配置相关文件明确的上网电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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