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
存量项目
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不含)以前投产且未参与中长期交易的新能源项目。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名单,分布式光伏以项目的并网时间为准。2025年6月1日起至本方案实施前,新能源项目只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不影响其存量项目认定。
电量规模: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接网电压等级110千伏以下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的100%,110千伏及以上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的80%,其可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次年纳入机制电量比例不得高于上一年水平。
机制电价:执行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515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项目投产满20年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