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快讯】10月15日,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增量项目竞价规则。
存量项目
机制电量:2025年5月31日以前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省内保障性收购电量政策。
机制电价:0.3731元/度,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
执行期限:按2025年5月底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时间与投产满20年对应时间较早者确定。
增量项目
机制电量:首次竞价电量规模参考吉林省2025年风电、光伏项目非市场化分配方案统筹制定,第一年比例暂定为40%。单体申报上限为85%,其中,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按1491计算,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按2280计算。
机制电价:上限为0.334元/度,下限为0.15元/度。
执行期限:12年
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和电价通过竞价形成,区分风电、光伏开展竞价,但地方水电公司区域内的6个县市暂不参与首次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