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风能、太阳能和储能设施租赁的新要求

2025 年 5 月 29 日,德克萨斯州州长格雷格·阿博特 (Greg Abbott) 签署了众议院第 3809 号法案成为法律,在《德克萨斯公用事业法》中增加了新条款,对该州的某些电池储能设施协议施加了退役和财务保证要求 [HB 3809]。此后不久,即 2025 年 6 月 20 日,阿博特州长签署了众议院第 3228 号法案成为法律,为风能和太阳能设施租赁规定了类似的退役和财务保证义务 [HB 3228]。 这两项法案均于 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仅适用于该日期或之后签订的协议 [HB 3809 第 3 条;HB 3228 第 8 节]。在德克萨斯州运营的太阳能、风能和储能开发商应确保其租赁表格反映这些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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