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河北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开征求《河北南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冀北电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河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
南网区域: 存量项目:机制电量:集中式光伏40%(扶贫项目100%)、集中式风电70%、工商业分布式光伏80%、其余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100%,多类型电源项目按相应类型容量占比加权确定其执行机制电量的最高比例机制电价:统一按河北南网煤电基准价0.3644元/千瓦时执行执行期限: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执行。
增量项目:机制电量:单个项目申报规模=项目装机容量×同类项目近三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1-厂用电率)×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最高80%机制电价:上限暂不高于燃煤发电基准价,参考先进新能源项目的成本因素确定竞价下限。执行期限:风电10年、光伏12年、海风与海光14年,海光与海风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形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