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洮南市能源局项下光伏发电项目12年经营权转让项目正式挂牌,项目规模约32.5MW,挂牌底价设定为2.5亿元。
此次转让的标的,转让方“洮南市能源局”拥有完全处置权。为确保项目能够规范运营,在经营行为监督方面,转让方有权对竞买方的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一旦发现竞买方存在违法、违背政策及违背合同约定的经营行为,将立即制止。若竞买方出现未按约定经营、未按要求管理,或在转让标的上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况,转让方有权终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追究竞买方对转让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竞买方在经营期间需对标的进行精心管理。若因管理不当造成地上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竞买方必须按原样进行维修或赔偿。若竞买方有对标的进行改造的需求,必须在改造前向转让方提出申请,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同意私自改造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竞买方进行赔偿。这一规定既保证了标的的合理利用,又避免了因随意改造带来的风险。
此外,竞买方还需保证标的安全,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将全部由竞买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