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重大诉讼一审胜诉

【SMM快讯】SMM1月17日讯,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披露,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溧阳宝润、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溧阳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溧阳龙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商中拓返还货款501,276,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7,010,918.3元(暂计至2024年7月31日,此后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以欠付货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标准持续计算),确认浙商中拓对响水龙拓、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享有债权本金501,276,000元及利息损失7,010,918.3元,支持浙商中拓的律师费主张,并判决戴国芳、戴笠、黄荷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浙商中拓负担112,068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2,581,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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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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