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表示,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规定了铝冶炼行业企业的铝电解工序和企业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核算要求、排放量计算、生产数据核算要求、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定期报告要求、信息公开格式要求等。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铝冶炼行业企业的铝电解工序和企业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如果铝冶炼行业企业存在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或其他产品生产设施,且生产活动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适用的核算与报告指南进行核算与报告。其他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可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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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铝电解工序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本文件对核查的原则、依据、内容与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其他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铝冶炼行业企业铝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以及基于科研等其他目的的核查,可参考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