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2月5日讯:南方锰业自2023年3月30日9:00分暂停买卖,于2024年2月5日9:00分恢复买卖。今日开盘,南方锰业大幅跳水,刷历史新低至0.181,截至日间收盘跌60.10%。
截至今日日间收盘行情:
事件回顾
停牌
2023年3月30日,南方锰业表示,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例内幕消息条文而发布公告如下:
(1)延迟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不迟于本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有关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初步业绩(「2022年全年业绩」)之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2)条,有关2022年全年业绩之初步公告将基于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财务报表,并须经核数师同意。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及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的一封信函(「信函」),其中核数师就本公司的加纳锰矿石贸易业务建议:(1)审计委员会负责组建独立调查委员会;(2)独立调查委员会应任命一名独立第三方调查机构协助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调查」),其中包括:(a)从供货商(「供货商」)所回复的确认函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客户(「客户」);(b)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文件以证实供货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及(c)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向供货商所支付的预付款项约为人民币5.4亿元的商业基础。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正在审阅该函件,并可能采取适当行动以解决核数师提出的问题并维护本集团的利益。
上市规则第13.49(3)条规定,发行人如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2)条刊发其初步业绩,则须公布基于尚未经核数师同意之财务业绩所编制之业绩(如可得有关资料)。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董事会认为由于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未必能准确反映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状况,故本公司现阶段不宜刊发有关账目。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于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提供有关上述事宜之最新资料。
(2)董事会会议延期
鉴于延迟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审议并批准2022年全年业绩(除其他事项外)之董事会会议将延期举行。本公司将继续与核数师合作,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并于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之日期。
(3)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将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直至另行通告。
复牌
南方锰业之股份于2023年3月30日起暂停买卖。鉴于复牌指引所载之所有条件均已达成,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4年2月5日上午九时整起恢复股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