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表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洛阳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伊川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恒康铝业有限公司等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等情况予以公告。
一、2022年度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情况
上述电解铝企业共有电解铝生产线9条,2022年度共生产铝液197.47万吨,铝液综合年用电量266.86亿千瓦时,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平均值13513.8千瓦时/吨。
附表1 2022年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结果
二、2022年度电解铝企业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上述电解铝企业2022年度共消纳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74.43亿千瓦时。
附表2 2022年电解铝企业消纳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
三、2022年度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河南恒康铝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均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规定的13650千瓦时/吨标准,其铝液生产用电量均不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