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公告显示,厦门钨业与九江市人民政府、江钨控股集团于2月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告显示,合作原则为:贯彻落实赣闽两省达成的加快合作开发武宁大湖塘钨矿共识,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绿色发展”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围绕大湖塘、大雾塘等赣北地区资源开发及后端产业链方面开展合作,共同谱写钨行业合作发展的新篇章。同时,为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在九江地区冶炼加工量不少于九江市辖区内的资源合作项目钨精矿生产量,共同助力九江百亿钨产业集群的早日实现。
合作内容:1.共同推进大湖塘钨矿开发建设,统筹考虑大雾塘等赣北资源开发。2.九江市政府与厦门钨业支持江钨控股集团以多种方式获取厦门钨业关联公司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江钨控股集团持股比例30%。开发大湖塘钨矿所产生的钨精矿,根据市场化原则,合资各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中江钨控股集团钨精矿优先购买权比例40%,江西巨通股东九江利顺升置业有限公司支持江钨控股集团按约定比例获得钨精矿优先购买权。3.九江市政府在项目用地预审、核准立项、林地保护等级调降、生态红线调整、使用林地指标、钨总量控制指标、道路建设、能耗指标、排污指标和采矿许可证变更等项目要素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保障。同时保证九江市属国有企业以多种方式持有江西巨通不超过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