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SH)公告,稀土精矿市场化销售模式事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中。为保证四季度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和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以及双方投资者利益,在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积极协调下,经双方协商,拟将四季度稀土精矿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5313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06.26元/吨(干量)。
根据国家下达的2022年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折品位50%的稀土精矿为28.33万吨。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拟由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调整为约28.33万吨(干量,折REO=50%)。新增的约5.33万吨按照上述价格,在2022年四季度执行。
北方稀土表示,为满足公司生产原料需求,拟在2022年预计采购不超过23万吨基础上,增加采购5万吨稀土精矿(干量,折REO=50%)。增加的5万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按照上述价格结算。增加采购量后,公司2022年稀土精矿采购总量预计不超过28万吨(干量,折REO=50%)。
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及增加采购量后,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金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税)。
双方将就上述调整事项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