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多次提及光伏,相关内容如下:
统筹考虑各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分解下达年度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计划,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楼宇数字化节能减碳模式,健全既有建筑改造的相关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光伏发电、空气源热泵热水、水(地)源热泵、导光管采光系统。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光储直柔”建筑。
建立农村大面积使用清洁低碳可再生能源新模式,以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为抓手,推进农村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海洋能在海岛能源供给和海洋水产养殖电力供应方面的推广应用,引导浅层地热能利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农村普及推广。
建立健全以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为主体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扩大市场参与范围和交易规模,推动核电、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各类省内外电源参与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实施能源领域“尖兵”“领雁”科研攻关计划,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科技攻关专项,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氢能、储能、节能降碳等清洁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协同创新,重点突破光伏组件关键技术、燃气轮机技术、深远海风电技术、氢能制储运技术、化学储能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鼓励海洋能、地热能技术创新。
建立健全先进能源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光伏、风电、储能、氢能、节能降碳等技术迭代应用,依托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推动转化应用。
完善我省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清洁低碳能源装备全产业链体系,发挥我省光伏产业链齐全优势,补齐风电产业链短板,推动安全高效、绿色环保的新型电化学储能产业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和氢能储运及加注产业。支持能源装备企业从单纯设备制造向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拓展光伏、风电等设备监理、维护、修理、运行、升级改造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推动抽水蓄能与风光核一体化协同开发,制定抽水蓄能项目开发与风电、光伏发展水平挂钩的配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