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渤海银行为金蒙汇磁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天和磁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北方稀土镨钕类原料开具国内信用证1.64亿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支出压力。
《包头市促进稀土新材料及应用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规定,北方稀土集团给本市的稀土深加工企业购买稀土镨钕类原料提供2个月货款账期。今年7月起,因该公司不能提供2个月货款账期,也不能提供利用公司授信的过渡期政策,使稀土深加工企业面临2个月支付10亿元原料款的压力,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增大。
目前,渤海银行稀土原料供应账期替代方案的实施,已解决8月份有需求企业购买稀土镨钕类原料的资金问题。9月,渤海银行根据稀土企业与北方稀土签订的购销合同相应开具国内信用证。在此基础上,包头市财政局进一步协调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不同金融产品的稀土原料供应账期替代方案,供包头市稀土企业选择使用,进而以最优的方案彻底解决稀土企业原料账期问题,有力促进全市稀土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