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开展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的复函》,同意了阜平县充分发挥风电、光伏资源优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能源结构转型,建设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复函内容如下:
一、同意阜平县充分发挥风电、光伏资源优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能源结构转型,建设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
二、示范基地建设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殷切嘱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发展的具体要求,以新能源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助力阜平县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三、原则同意《河北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提出的新能源开发目标,到2025年规划建设集中式光伏6.3GW、风电1.5GW、抽水蓄能1.2GW,2030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积极推动阜平县电网建设,谋划推动阜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纳规,力争2024年前开工,2025年前投产,为新能源送出消纳提供支撑;有序开展农村电网改造,促进区域多能互补协调发展,推进农村用能结构转型。
五、鼓励阜平县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县域经济整体水平。
六、请保定市政府指导阜平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分解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完成,为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开发模式。阜平县要进一步落实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建设条件,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加快推进已批复项目建设,谋划储备一批新项目,具备条件的优先纳入全省开发建设计划;要全力支持做好配套电网设施用地保障、施工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电网工程尽早投产发挥作用,同时,会同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结合新能源开发情况,做好后续“十五五”电网工程规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