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粤水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大有农业(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大有农业”)签订《关于共同参与设立清洁能源产业基金的框架协议》,双方拟设立的产业基金组织形式拟为有限合伙企业,计划总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拟分期实施,公司拟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产业基金总规模的30%。
双方通过合作设立产业基金,借助大有农业的资源和优势,在青海等西部地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各类清洁能源项目。
(三)合作计划
1.产业基金组织形式拟为有限合伙企业,计划总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拟分期实施。
2.公司拟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产业基金总规模的30%。
3.大有农业控股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拟作为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并负责协调落实产业基金的剩余部分出资。
4.产业基金投向青海等地的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各类清洁能源项目。
5.产业基金计划存续期限为7年。
6.产业基金具体事项将在未来的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并以最终设立产业基金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