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00769.HK)公告,于2022年6月30日,公司附属公司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宜兴新威”)与陇川中鑫稀盛进出口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李雪铭、赵秀英及邹蓬春订立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建议投资目标公司。
根据谅解备忘录,宜兴新威拟透过注资及提供贷款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注资金额将根据目标公司估值厘定,有关估值将于宜兴新威完成将予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审查后确定。于注资后,宜兴新威拟将持有目标公司25%股权。贷款金额将根据目标公司业务及发展所需而厘定。宜兴新威拟可能将有关贷款转换为目标公司股权,故于有关转换后,宜兴新威将持有目标公司不少于51%股权。
于公告日期,目标公司为一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销售矿物产品及稀土金属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