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我区电解铝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桂发改价格〔2022〕420号
百色、来宾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规定,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供我区电解铝企业2021年度电耗能耗情况的函》(桂工信能源函〔2022〕876号)的监察结果,现就2021年度我区电解铝企业执行阶梯电价通知如下:
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查的全区电解铝生产企业共6家,分别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包括一分厂和二分厂)、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西来宾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生产线1和生产线2),其2021年度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均不超过13700千瓦时/吨(具体电耗水平详见附件),达到《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13)要求,其用电不加价。
特此通知。
附件:全区2021年度电解铝企业铝液交流电耗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