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推进公司与国电投海晟(广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推动新能源项目具体落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国电投海晟新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海印蔚蓝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30%,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国电投海晟新能源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70%,为人民币 3,500 万元。
本次海印蔚蓝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从整体战略及长远发展所作出的决策。海印蔚蓝与国电投海晟新能源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以合资公司作为光伏投资平台,在光伏发电、储能发电、建筑节能、能源监测和智能物流等领域展开合作。
本次设立国电投蔚蓝新能源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新能源项目的开展因市场、政策、技术等因素变化存在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投大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