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部署要求,实现固定污染源减污降碳源头管控,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2月6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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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sdqhc@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29日
以下为《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