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修订后的《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8日。征求意见稿将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和绿电直连项目等纳入新型经营主体,提出支持新能源与场站内配套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出清、调用、结算和考核。
价格与结算方面,草案提出原则上采用节点边际电价出清,建立机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对保障系统安全所需、未被现货电能量价格覆盖的相关成本给予合理补偿。现货市场实行“日清月结”,逐步推动调频、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并推动区域及省级现货市场由差量结算向差价结算转变。上述安排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