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国家林草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三北”工程突出防沙治沙主攻方向,以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严格按照“先设计、再审批、后施工”的原则推进。鼓励探索“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实施方式,支持开展做好新能源消纳基础上的“光伏+治沙”以及“以路治沙”等治理模式。引导企业、集体、农牧民通过承包、入股、租赁及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办法要求地方各有关部门应科学安排项目用地,不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保障项目建设合理用水需求,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