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光伏快讯】广东放宽农业分布式光伏要求,不设自用比例
2026-04-01 09:36:36
分享
广东省能源局发布通知,明确对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在特定条件下不再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该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23日前完成备案、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网并网意见的项目,进一步释放农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空间。
根据要求,相关项目需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或2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并需在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建设,且建成规模与备案一致。同时,项目须依托农业大棚、养殖场及渔业设施等场景,符合自然资源及农业相关规划。
此前政策曾要求此类项目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30%,本次调整针对存量项目给予豁免,有助于解决部分项目因消纳条件限制而推进受阻的问题。
在实施层面,项目需经地市初审、省级复核确认后纳入清单,由电网企业推动后续并网。整体来看,此举有望加快存量项目落地,优化分布式光伏发展环境,同时提升农业场景下光伏资源利用效率。

关闭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