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武钢集团有限公司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近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或非合金钢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对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从价税17.55%或从量税95.02美元/公吨计征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1.四个月(实际临时反倾销税等于建议的反倾销税);2.六个月或九个月(实际临时反倾销税低于建议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和7208.39.4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