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我国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15GW)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
《意见》指出,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为此,将通过在大型新能源基地中合理配置光热装机、建设一批支撑调节型光热电站、探索构建以光热为基础电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等方式,积极培育应用市场。同时,文件提出将推动光热发电公平参与电力市场,其绿色电力可通过绿证、CCER等方式获得收益,以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此举旨在通过规模化发展带动产业链成熟与成本下降,将光热发电培育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