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扑灭24h后观察有无复燃、爆炸现象!又一新储能标准征求意见】3月10日,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等单位承担的推荐性行业标准《电化学储能系统火灾抑制试验方法》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容量不小于100kWh的预制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火灾抑制试验方法。额定容量小于100kWh的电池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三元体系的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文件要求,起火后持续燃烧1min,手动启动火灾抑制装置,记录明火扑灭时间。明火扑灭30min内,每隔3min启动引燃装置点火一次。明火扑灭24h后,试验结束,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复燃、爆炸现象。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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