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日前发布公告,决定依据委员会的相关决议,将针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征收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1月18日(含)。该反倾销税的税率为33.69%。相关产品的税号为8708 70 500 1。
该反倾销调查始于2018年3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19年3月26日作出了肯定性裁决,决定对中国铝合金轮毂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初定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随后,2023年12月27日,委员会对该案开展了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24年3月21日将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6日(含)。在2024年10月16日,相关的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结果也已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