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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2025年2月外购焦炭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2025年2月外购焦炭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宏兴股份公司储运料场及其他厂矿指定货位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5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5年2月28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应具有响应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报名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报名人可针对采购内容对单项物料报名,并明确具体物料编码及名称。 4.报名人原则上为生产企业,非生产企业必须上传生产企业授权书及授权时限、矿山企业资源税完税证明、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月13日16时03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柴帅,联系电话:18693770993。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5年1月8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2025年2月外购焦炭集中采购预告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2025年2月喷吹煤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2025年2月喷吹煤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宏兴股份公司储运料场及其他厂矿指定货位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5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5年2月28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应具有响应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报名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报名人可针对采购内容对单项物料报名,并明确具体物料编码及名称。 4.报名人原则上为生产企业,非生产企业必须上传生产企业授权书及授权时限、矿山企业资源税完税证明、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月13日16时03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柴帅,联系电话:18693770993。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5年1月8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2025年2月喷吹煤集中采购预告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宏翔公司2月份地方肥煤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宏翔公司2月份地方肥煤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宏翔能源公司料场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5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5年2月28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人应具有响应招标项目的能力;营业范围中含煤炭洗选、煤炭销售及相关内容。 2.报名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报名人可针对采购内容对单项物料报名,并明确具体物料编码及名称。 4.报名人原则上为生产企业,非生产企业必须上传生产企业授权书及授权时限、矿山企业资源税完税证明、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月13日16时03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董海洋,联系电话:13830792223。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5年1月8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宏翔公司2月份地方肥煤集中采购预告
酒钢集团2025年2月动力煤集中采购预告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2025年2月动力煤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2025年2月动力煤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宏兴股份公司储运料场及其他厂矿指定货位。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5年1月15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5年2月28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报名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报名人须为生产商或矿方。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1月13日15时22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罗海超,联系电话:17709474242。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5年1月8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2025年2月动力煤集中采购预告
【SMM硅锰钢厂招标快讯】河钢集团1月硅锰首轮询盘6100元/吨,12月硅锰定价:6350元/吨。(2024年1月定价6450元/吨)。
1月3日,三峡能源启动了2025年8GW组件监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对相关设备开展设备监造、实验室检测等服务,对相关设备的质量进行全流程监管。 根据招标公告,预估采购容量约8GW,采购内容包括光伏组件的驻厂监造、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施工现场监卸及现场检测等工作。具体包括: (1)驻厂监造(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质量控制的监督、关键生产工艺的质量控制的监督、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质量控制的监督、成品质量控制的监督、包装运输检查等内容)。 (2)实验室检测。 (3)光伏项目组件现场检查验收(含现场抽样检测等内容)。 (4)光伏子阵列IV特性测试。
【SMM硅锰钢厂招标快讯】SMM1月8日讯,河钢集团1月硅锰采量:11700吨。12月采量:13600吨 。(2024年1月采量:12150吨)。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中铝集团内蒙古地区十二月钢材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3753) 公示开始时间:2025-01-07 公示结束时间:2025-01-10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中铝集团内蒙古地区十二月钢材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375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北京快乐通钢材有限公司 2359698.27 满足招标要求 响应招标要求 2 郑州京茵新材料有限公司 2373826.40 满足招标要求 响应招标要求 3 山西索罗雅新能源有限公司 2413331.38 满足招标要求 响应招标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北京快乐通钢材有限公司 / / 2 郑州京茵新材料有限公司 / / 3 山西索罗雅新能源有限公司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北京快乐通钢材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要求 2 郑州京茵新材料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要求 3 山西索罗雅新能源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吴先生 010-63988776,94185193@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电话:010-63963285 ,邮箱:ting_jiang@chinalco.com.cn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 010-82298062;邮箱:zhy_li@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0层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15901091279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吴经理 电话: 18911461050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中铝集团内蒙古地区十二月钢材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 一、招标条件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中铝集团连成分公司十二月阴极钢棒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3870)招标人为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中铝集团连成分公司十二月阴极钢棒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范围:详见附件1 2.4招标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5交货期:详见附件1 2.6交货地点:详见附件1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中铝集团连成分公司十二月阴极钢棒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国家发改委: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 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国家发改委: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强化与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与银行信贷信息的互联互通 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在满足数据安全且不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用电量等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归集整合,强化与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与银行信贷信息的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 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或者禁止本地经营主体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务,不得以定向补贴、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或特定产品保护以及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者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供应商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国家发改委:畅通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渠道 适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有关部门要畅通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渠道,适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同各地区开展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和常态化问题整改,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问题线索归集、核实、整改工作,或者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瞒报谎报整改情况等情形,约谈有关负责人,对典型负面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地区要做好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的受理核实整改,加大对经营主体反映地方保护问题线索的收集排查力度,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案例。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pdf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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