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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郑州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专项通知,全面启动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本次奖补申报落地,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撬动作用,持续推动区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场景落地,加速郑州氢能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本次资金申报严格对标国家、省、市多级政策体系推进,主要依据国家五部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文件、郑州城市群氢能示范奖励实施方案及市级氢能产业扶持政策,通过专项财政奖励,持续完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扩大示范应用规模,夯实郑州氢能示范城市群建设根基。 本次申报设置明确的准入标准,从产品资质与平台备案两大维度规范申报条件。其中,整车及车辆改装企业的推广车型,必须取得工信部官方汽车产品公告,具备合规上市资质;所有参与申报的燃料电池车辆、配套加氢站设施,均需完成国家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评价平台入库备案,纳入统一监管评价体系,确保项目合规可溯。 在资金扶持方向上,本次奖励资金聚焦两大核心领域,精准赋能产业上下游发展。一方面支持 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示范应用 及配套体系建设,鼓励氢能车辆规模化推广落地;另一方面针对 车用氢气推广应用 及配套环节予以奖补,降低终端用氢成本,打通氢能应用落地痛点,全方位助力氢能交通商业化普及。 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开启,全市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官方细则筹备申报材料,在 2026年5月22日 截止日前,同步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及对应电子版资料至郑州市工信局与财政局,逾期将不予受理。项目审核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家评审+第三方专项审计的双重核验模式,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社会公示,最终由市工信局统筹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按流程完成资金拨付,全程规范透明、有据可依。 官方同时明确严格的申报纪律与监管要求,参与申报的企业须如实提交资料、合规申报。针对弄虚作假、违规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将依规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利用。后续未尽事宜,将以官方最新通知及项目评审解释为准。 此次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落地,是郑州持续加码氢能产业扶持、完善示范应用配套政策的重要举措,通过财政激励手段持续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扩大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优化车用氢能配套体系,持续巩固郑州在全省、全国氢能示范应用的核心地位,助力区域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高质量发展。 咨询渠道:郑州市工信局汽车工业处 0371-67186253;郑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0371-67175635 详情文件地址: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郑州市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 示范应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近日,财政部建设司在官方网站发布《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专门对第四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标志着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四年示范期进入收尾清算阶段,为本轮示范应用工作画上阶段性句号。 根据《通知》明确内容,第四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金额约为 25.7亿元 ,覆盖范围涵盖15个省级行政区、39个市(区),是四年示范期内奖励额度最高、覆盖区域最广的一次收官拨付,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持续支持,也彰显了本轮示范应用的显著成效。 据悉,截至本次第四年度奖励资金公示,四年示范期累计奖励金额约达76.8亿元。值得关注的是,示范名单呈现明显的动态调整特征:广东和安徽在缺席第二、第三年度奖励名单后,于第四年度成功重回名单;山西、辽宁、新疆等省份则在示范期最后一年跻身奖励名单,进一步扩大了示范覆盖范围,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在更多区域落地应用。 从具体资金分配情况来看,各省份及城市示范成效差异明显,头部引领效应突出。其中,广东省以10.4934亿元的奖励金额位居全国第一,占本次奖励总额的40.8%;其下辖城市广州斩获9.249亿元奖励,领跑全国所有城市。河南省以4.3898亿元紧随其后,占本次奖励总额的17.1%,位列全国第二,郑州市以3.5816亿元的奖励金额仅次于广州。粤豫两省奖励金额合计占比接近58%,示范引领作用凸显,成为本轮示范应用的核心标杆。此外,佛山(1.2092亿元)、唐山(0.9844亿元)、吕梁(2.1961亿元)凭借突出的示范成效,成为地级市中的典型代表。 根据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补贴细则,5个示范城市群每个在四年示范期内的奖励上限为17亿元,若超额完成示范任务,奖励金额最高可上浮10%,即18.7亿元。据此计算,四年示范期理论补贴总金额上限为85亿至93.5亿元,按85亿元常规奖励上限测算,本次公示的四年累计奖励金额已达到上限的90.4%,充分说明各示范城市群整体完成度较高,示范目标落地成效显著。 从四年累计奖励金额来看,排名前五的城市依次为上海(约12.2亿元)、北京(约11.7亿元)、唐山(约11.2亿元)、郑州(约10.8亿元)、广州(约9.8亿元),这些城市凭借完善的产业布局、成熟的应用场景,成为本轮示范应用的核心阵地,为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规模化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据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是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财政部此前修改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已于2025年底结束,清算期延长至2027年,本次第四年度奖励资金公示正是清算工作的重要环节。此次奖励资金的及时拨付,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升级,为我国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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