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再生资源与废弃物处理协会(BVSE)及循环金属协会(CMA)对欧盟委员会拟议限制向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出口黑色及有色金属废料的措施提出异议,认为相关草案超出了欧盟《废物运输条例》(EU)2024/1157所规定的法律权限。两家协会在10月21日发布的联合声明中援引律师事务所okl & partner出具的法律意见,指出欧盟委员会拟议的出口目的地国家名单存在多项潜在法律问题。协会认为,欧盟委员会以危险废物相关环境风险为依据,限制非危险金属废料出口,但现行法规已禁止向相关国家出口危险废物。协会同时质疑拟议措施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并指出新法规已经要求海外回收处理设施接受独立审核。协会认为,进一步实施普遍性出口限制可能减少欧洲回收企业的国际销售渠道,从而削弱回收业务的经济可行性。
针对非OECD国家的非危险废物出口新制度计划于2027年5月21日起适用。最终获准进口国家名单将决定哪些国家能够继续进口特定类别的欧洲废钢,并可能影响包括印度在内的市场贸易流向。
BVSE和CMA呼吁欧盟委员会修改草案,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