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快讯】越南工贸部已完成总理决定草案《允许出口的国内战略及重要矿产清单及加工级别》编制,文件已于 10 月 8 日移交司法部开展审查,尚未正式生效。该草案从越南 19 种战略重要矿产名录中筛选出17 种矿产,设置对应的国内深加工门槛,仅达到规定加工等级的产品方可出口,原矿不得直接出口,钨、锡、锂、稀土均纳入管控清单;铀钍、黄金未进入该出口许可清单,黄金原料出口另行适用黄金管理相关法规。
稀土执行特殊管理机制,不适用通用加工递进规则,必须达到指定深加工产品形态(单一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合金、合金粉、永磁体)才允许出口;针对多工艺路线矿产,不同加工路径标准独立执行,无需走完全部加工工序。草案不新增出口许可、海关申报等行政手续,以海关报关时点作为政策转换判定依据,不对已签署合同设置统一过渡期;工贸部内部部门曾建议研究过渡期安排,以减轻企业资金与产线升级冲击,但未被草案采纳,正式生效时间将依照越南法规流程确定。政策旨在填补现有矿产法规在加工阶段界定上的制度空白,推动本土矿产资源向深加工环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