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

来源:SMM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其中提出,征地房屋补偿费用包括货币补偿资金与安置房。货币补偿资金应当在补偿协议签订前保证足额到位。安置房交付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市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要求,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安置房为期房的,临时过渡期自协议约定的搬迁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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