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电源侧应为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不同法人实体用户供电(不含居民和农业用户),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文件提出,项目遵循“以荷定源”原则,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占比上限不超过20%。项目布局原则上在同一设区市范围内,负荷与电源直连线路最远不超过50公里,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过220千伏。电源侧新能源项目直接纳入全省新能源年度开发方案。
适用场景覆盖新建及存量负荷、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等,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项目需合理配置储能,并网型项目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配建储能不得独立入市;纳入清单后两年内未开工或开工后两年内未投产的项目将移出清单。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