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快讯】国家能源局就《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配电可开放容量按季度更新

8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就《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提升供电企业工作透明度,保障电力用户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修订稿明确供电企业应以主动公开为主,公开内容原则上长期有效,涉及阶段性信息需明确时限。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修订稿新增了重要内容:要求供电企业按季度更新配电网可开放容量信息,包括服务电力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接入能力及容量受限情况。此外,修订稿强调供电企业不得收取信息公开咨询费用,鼓励运用数字化渠道向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推送供用电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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