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继续对中国连铸坯材征反倾销税

4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坯材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4.04%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6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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