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铼快讯】1月6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内容如下:
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日本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铼、铼含量大于等于90%(按重量计)的合金,以及铼和钨任意组合含量大于等于90%(按重量计)的合金:a.内径100~300mm,呈空心圆柱形对称体(包括圆柱体扇形段);b.重量大于20kg”均属于两用物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