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能源上网电价竞价方案

【SMM快讯】海南136号文承接方案:增量陆风、光同场竞价范围0.2~0.3998元/KWh 7月10日,海南省发布《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指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对2025年6月1日前已并网的新能源存量项目,继续执行省配置储能政策。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实施方案在明确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中提出,将健全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以及明确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方式。在市场价格机制方面,设定了现货市场的报价及出清价格上下限。现货市场申报、出清下限为-0.057元/kWh,出清上限为1.26元/kWh。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海上风电竞价范围为0.35元/kWh-0.4298元/kWh,陆上风光电站竞价范围为0.2元/kWh-0.3998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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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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