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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冒出”19亿应缴巨款背后:超产、历史遗留与自我合规

盐湖股份(000792.SZ)最近并不平静。公司因申请采矿权变更,引出近19亿元“应缴巨款”,该笔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埋藏“业绩地雷”,成为资本市场担忧的重点。

财联社记者通过梳理盐湖股份的公告及多方采访获悉,该笔费用为对察尔汗盐湖部分已消耗动用的钾盐和锂盐进行有偿处置,尽管涉及“超产”,但更多或缘于历史遗留原因,而并非公司主观因素。此次采矿权变更,更像是盐湖股份出于自我合规而作出的举动。从行业来看,在多个矿产资源大省,类似盐湖股份所面临的情况如今恐非孤例。

19亿应缴“巨款”是否会一次性计提?

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披露《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下称“察尔汗盐湖”)采矿权(部分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下称《报告》)显示,盐湖股份申请办理察尔汗盐湖采矿权变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察尔汗盐湖部分已消耗动用的钾盐和锂盐进行有偿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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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截图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部分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报告》显示,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征收“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即“盐湖股份”)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 (部分资源)”截至2023年4月30日超出已处置资源应缴纳的氯化钾和未有偿处置的碳酸锂产品量的出让收益评估值合计近19亿元。

具体来看,盐湖股份应缴纳出让收益的氯化钾产品量2971.39万吨,碳酸锂产品量108861.33吨,评估机构按照基准价因素调整法、收入权益法的方法,评估应缴纳氯化钾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5.25亿元、应缴纳碳酸锂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72亿元。

近19亿元的应缴出让收益对于盐湖股份来说不是个小数字。盐湖股份半年报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1亿元,19亿元占其上半年净利润的近四成。

令资本市场担忧的是,由于是缴纳超出已处置资源(所应缴纳)的氯化钾和未有偿处置的碳酸锂产品量的出让收益,若前期盐湖股份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成本摊销,则可能意味着需要一次性计提,导致业绩“减损”。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永高对财联社记者解析道:如果近19亿元的应缴出让收益针对的是已动用资源量,那就是对以前消耗资源量出让收益的补缴,对该部分费用的征收节点,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在自然资源管理的时候,譬如进行变更,就会进行征收。

该事件的复杂性在于,盐湖股份是出于采矿权变更的前提下引出的费用,会计上如何处理或需进一步讨论。在《报告》中,该项目的生产规模显示为氯化钾440万吨/年、碳酸锂16127.60吨/年;而在该矿区首次取得采矿权时,该项目的生产规模为开采矿种钾盐70万吨/年。

针对这笔近19亿的应缴出让收益将如何处理,财联社记者联系了盐湖股份,但对方未予置评。记者注意到,盐湖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

历史遗留的“超产”

之所以出现“超产”及需要支付出让收益,还需回溯至2007年。彼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取得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面积2259.90028km²,开采矿种钾盐70万吨/年,有效期自2007年10月至2037年。

2008年,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数码网络”)定向增发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数码网络更名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随后的2009年,《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及注销盐湖集团所持盐湖钾肥股份报告书》获得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其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盐湖集团。

2011年,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即现“盐湖股份”),并将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2011年8月31日至2037年10月8日的采矿权人由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盐湖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青海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 ( 经纬评报字(2006)第254号),评估氯化钾 (95%) 产品量为2058万吨。另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盐湖钾镁盐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青金石评报字 (2018) 第146号),察尔汗盐湖碳酸锂生产年限从2020年开始,碳酸锂生产规模为1400吨/年。

多年来,盐湖股份的实际生产规模显然比报告中的更大。截至2023年4月30日,盐湖股份已处置资源的氯化钾为5029.39万吨,抵减前述评估的氯化钾 (95%) 产品量2058万吨,即超出已处置资源的氯化钾产品量达到2971.3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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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截图于“关于报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部分资源)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函”

碳酸锂方面,盐湖股份自2015年开始生产,截至2023年4月30日总计生产碳酸锂113528吨,如上,碳酸锂产量应扣除4666.67吨,则2015年-2023年4月30日超出已处置资源的碳酸锂产品量为108861.3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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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截图于“关于报送《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部分资源) 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函”

盐湖股份的自我“合规”

一名不愿具名的矿产律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规定,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应当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申请评审备案。

前文提及,根据《青海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 ( 经纬评报字(2006)第254号),评估氯化钾 (95%) 产品量为2058万吨。

2007年《青海省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显示,由于当时既未考虑“固转液”开采的理念,也未考虑原勘探时的固体钾矿工业指标,造成了核实的储量比勘探的储量减少了6280.1万吨。

而最新的信息显示,盐湖股份于2023年1月编制《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2022年储量年度报告》。但由于财联社记者未从公开资料中获得有关报告,无法获悉具体储量披露。

前述不愿具名的矿产律师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增资源储量需进行有偿处置,即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但据目前了解,对未及时办理储量备案的后果,没有法律政策的明文规定。这或许意味着,盐湖股份此次进行的采矿权变更,更像是出于自我合规而做的举动。

有长期服务西藏、青海地区的矿产律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超出已处置资源这种情况存在历史因素,早期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或者是出于保就业、地区发展及承担社会责任等目的,对于矿产资源出让金的执行可能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有地区要求补缴,相当于是合规化了。

察尔汗盐湖作为“遗落在人间的绿宝石”,是世界第二大盐湖,盐资源总储量达600多亿吨,卤水锂资源量全球第三,氯化锂储量达1204.2万吨,均居我国首位。

尽管目前碳酸锂的价格已跌破20万元/吨,但对于盐湖提锂普遍仅3万元-5万元/吨的成本而言,仍有着丰厚的利润,并且前期加达锂矿探矿权、李家沟北锂矿勘查探矿权仍拍出“天价”,这更让盐湖股份对于察尔汗盐湖的资源把控不容丝毫有失。

此次盐湖股份申请办理察尔汗盐湖采矿权变更,并对察尔汗盐湖部分已消耗动用的钾盐和锂盐进行有偿处置,或只是公司长期开发察尔汗盐湖过程中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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