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2023/374/AD38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3年8月4日第8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俄语:Диоксид титана)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干量计二氧化钛大于等于80%的颜料,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320611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香料及化妆品、药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钛。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60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